根据工作安排,对大连市非遗新春美食宣传片等视频拍摄及制作服务进行公开采购,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连市非遗新春美食宣传片视频拍摄及制作服务
采购单位: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预算:7万元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大连市非遗新春美食宣传片等视频拍摄及制作服务,包括拍摄大连市非遗新春美食宣传片,设计拍摄脚本、提供全部视频拍摄及制作服务、版权等。
三、采购需求及技术指标
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负责策划拍摄内容、制定拍摄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拍摄工作。
2.供应商须负责该项目的策划及统筹工作(包括活动策划统筹、人员统筹、现场统筹等),并将策划方案和统筹结果与采购人协商,经采购人审定同意后方可开展拍摄工作。
3.供应商提供的视频需满足如下要求:
(1)画面分辨率:分辨率最好为3840*2160/4096*2160,最低标准1920*1080。
(2)视频格式:mp4/mov等格式均可
(3)拍摄景别要求:尽量以中景、中近景为主。
(4)拍摄时选择环境相对安静的地方(室内、室外均可),使用无线麦收音,保证声音质量。
(5)拍摄使用三脚架,保证画面稳定。
(6)拍摄人物的焦点对焦,如有条件可优先选择大光圈镜头,尽量使用中焦段拍摄。
(7)拍摄一些传承人从事相关项目的状态,重点聚焦非遗美食特色、技艺及文化内涵。如:糖葫芦——拍摄糖葫芦制作过程的画面;大连老菜——拍摄烹饪过程、菜品出锅、摆盘画面等。
(8)美食宣传片涵盖的美食类项目不少于12个。
(9)最终需提供各项目原始拍摄素材(每个项目单独的视频短片,单个时长3分钟)、大连市非遗新春美食宣传片成片2个(时长分别为3-5分钟、8-10分钟)。
4.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积极协调、组织和管理,确保拍摄工作顺利开展,并保障拍摄期间现场安全,包括防火、用电及现场人员的安全保障,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5.供应商在过程中的任何设计制作、使用课件、展示内容等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及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工期及实施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采购响应文件要求
采购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报价表、技术参数、质量保证、技术方案及实施方案,均需加盖公章。一旦成交,订立合同时供应商须就售后服务做出必要承诺。
本次报价一次包死,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纸质采购响应文件应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一式壹份。
七、评标
本项目评审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将按照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以报价表、实施方案、同类项目业绩、服务团队、保障方案等多个因素为评价指标,依据评标办法进行综合打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但各方报价不能超过预算报价。
评审评分规则
八、申请人须知
1.申请人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团队人员信息和社保缴纳记录,申请人需保证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性,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www.xyln.net/)、“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开展过程中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3.报价函经我单位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九、采购响应方式
1.采购响应时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1日。
2.采购响应文件:
(1)实施方案(含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履行采购项目的工作方式、内容及费用明细等);
(2)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3)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函;
(6)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的企业实力、相关业绩等证明材料等。
征集文件一律密封加盖公章并移交采购联系人,未做密封的视为无效标。
3.递交地点: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 市文化和旅游局 1113房间
4.联系人:韩珍 电话:0411-39989929
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