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3〕21号),我市于今年开展了市级非遗与旅游体验基地创建工作。按照《大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基地建设指导意见》开展此项工作。经自愿申报、指导创建、地区推荐、实地验收等环节,评定出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基地。
现将大连市第一批市级非遗与旅游体验基地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日,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8日结束。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传真:0411—39989978
邮箱:dl_fyc@163.com
通讯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1113室
邮政编码:116001
特此公告。
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