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之歌”旅游歌曲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更好助力大连旅游业发展,借助歌曲大众性、通俗性、时尚性特点,宣传推介大连旅游,落实省文旅厅《关于征集优秀歌曲助力辽宁旅游业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开展“大连之歌”旅游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歌曲内容

歌曲内容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紧紧围绕“大连旅游”创作,歌颂我市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地域风情,展现我市景区、特色商品、当地美食等旅游元素。曲调优美,富于特色,便于传唱。

二、主办单位

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7月30日

四、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征集近三年来创作的优秀作品,征集对象不限于专业院团,不限于本地创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专业、业余的歌曲创作者均可参加,每位词、曲作者报送作品不超过2首;外省市创作的反映大连市旅游内容的也可参与。

五、征集要求

1.报送作品为一首完整的歌曲小样(含词、曲、唱三要素),同时报送歌谱、作者介绍、创作说明、音频或MV。

2.歌曲要求主题导向鲜明、内容积极向上,突出时代精神,赋予地方特色,积极向上、主题鲜明、词句生动。

3.歌曲富有激情、朗朗上口、风格独特、易于传播和推广,并具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体裁不限,歌曲长度不超过6分钟。

4.歌曲创作应符合“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要求,坚持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5.歌曲风格和形式不限,独唱、合唱(加领唱)、重唱等形式均可。

六、评选办法

评委组对入围歌曲进行无记名打分,最终将从征集的作品中遴选10首优秀作品,50首入围作品。

七、奖励办法

1.对荣获优秀作品的10首歌曲,将在本地新媒体进行展播。

2.对10首优秀作品及入围作品将颁发证书。

八、获奖公布

评选结果将在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九、作品提交方式

1.申报时请注明“大连旅游歌曲征集”字样,同时填写作品申报表和汇总表,团队报名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将表格word和PDF文件一并发至804624531@qq.com。

2.投递人须自我申明作品原创,同时提交作者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

十、其他事项

1.投稿词曲必须为原创作品,作者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投稿作品产生任何纠纷、经济损失,由投稿人承担责任。

2.主办单位对申报作品有录音、录像、翻录、翻拍、出版、表演和宣传权。

3.作品评选阶段,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4.投稿人应认真阅读征集要求和说明,一经投稿,均视为同意上述要求和说明。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有。

联系人:吕老师 0411-39989953,13998560977

附件1:作品原创性申明.doc

附件2:作品申报表.doc

附件3:推荐作品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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