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品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

根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试点工作安排,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开展第三批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品牌申报认定和信用信息填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信用品牌申报认定工作 

按照《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品牌认定暂行办法》要求,市场主体需符合信用品牌的各项认定条件(具体认定条件参见附件1),并且自愿申报。考虑到疫情因素的影响,认定条件第四条“近三年,至少有一年被市税务局认定为A级纳税企业的”中的“近三年”时间为2017、2018、2019年。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请有意愿申报且符合各项认定条件的单位按本通知的网址进行申报。

二、具体工作要求

1.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2日。

2.已认定为信用品牌的市场主体不再参加本次认定。

3.未填报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先填报信用信息再申报信用品牌(具体操作参见附件2)。

4.信用品牌申报工作登录以下网址(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http://154.8.164.204:8088/dlwl-tbxt/#/login

登陆账号:市场主体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初始密码:123456(登陆后请修改)。

请各区市县(先导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通知到辖区内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组织好本次市场主体信用品牌认定工作。

联 系 人:张  楠  联系电话:399989934

技术支持:冯若宾  联系电话:13810320660(同微信)

附件1: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品牌认定暂行办法.doc

附件2:大连市文化和旅游信用信息填报平台市场主体操作手册.doc


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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