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相关规定,近期开展了大连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的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工作。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实名制反映情况。邮箱:dl_fyc@163.com
详情请下载附件:关于大连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的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doc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