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全市旅游厕所补助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补助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支持各地旅游厕所建设,提高旅游厕所覆盖面和建设水平,拟对2022年新建旅游厕所的单位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一、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支持旅游厕所建设专项资金。
二、补助范围
主要鼓励在海岛、山地、乡村等基础条件差、施工难度大、成本高的地区以及重点文旅项目中新建的旅游厕所。项目建设起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
三、补助条件
1.符合《GB_T18973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2021修订)》标准,已完工并交付使用的旅游厕所(以现场验收为准)。
2.录入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并完成百度、高德地图登记,接受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管理的旅游厕所。
3.项目单位自愿申请,通过市、县两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评定验收的旅游厕所。
4.凡是已经获得其它各类市财政补贴资金的旅游厕所不得申报本资金。
四、补助标准
1.年度旅游厕所补贴资金总额/全市年度新建旅游厕所厕位总数(以最终通过验收数为准)=全市平均每个厕位补贴额度;某座旅游厕所补贴额度=该旅游厕所厕位数*全市平均每个厕位补贴额度。
2.厕位总数=新建旅游厕所厕位数+第三卫生间数*系数,第三卫生间旅游厕位系数为1.5。
3.旅游厕所厕位认定标准。单体男女厕所蹲位或坐便器、男士小便器(不包含老式长条型水槽小便池)均按1个厕位计算。
五、工作程序
(一)申报
旅游厕所建设主体于2022 年9月30日前,向所在区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交《旅游厕所质量评定申请表》,申请补助。
(二)初审计
2022年10月15日前,各区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区(市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验收、现场验收,按照《旅游厕所质量评定报告》提出初审意见,同项目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复核
2022年10月31日前,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区市县文化和旅游局组成验收小组,对项目材料进行复核,组织实地复核,形成全市旅游厕所建设项目补助方案,由局党组会会议审议。
(四)公示
根据审议结果,在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上对拟支持的项目和补助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下达补助方案
公示无异议后,市文化和旅游局下达评审通过项目资金补助方案。
(六)拨付资金
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通过公示的资金补助方案规定拨付资金。
附件:1.《旅游厕所质量评定申请表》
2.《旅游厕所质量评定报告》
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25日
附件下载: 《旅游厕所质量评定申请表》《旅游厕所质量评定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