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旅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省级以上传承人的考核评估。
通过传承人自评、所在区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初评、市文旅局复核等程序,宋国超等14人考核结果为“好”。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23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实名制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39989929
邮箱:dl_fyc@163.com
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2021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考核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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